標題:佳必琪 代子公司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簡易合併案
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日期:2018-06-01
股票代號:6197
發言時間:2018-06-01 16:54:4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6/01
2.公司名稱: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1)為降低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107年6月1日董事會決議,
與婕思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合
併後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婕思達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訂於民國107年7月1日。依照企業併購法第4條之規定,
婕思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
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2)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婕思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婕思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乃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係為組織重整,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向消滅公司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婕思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各債權人對本簡易合併案如有異議,
請於即日起至民國107年7月1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
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為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6樓之1
明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