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擎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18-06-01
股票代號:3515
發言時間:2018-06-01 16:53: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童旭田
董事:華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子賢
董事:華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憶如
董事:華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隆倫
獨立董事:楊子江
獨立董事:吳金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82,945,56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數63,929,469權);經票決結果,贊成80,889,302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61,878,781權),反對5,289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289權),無效票0權,
棄權及未投票2,050,97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045,399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