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雄順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期:2021-07-15
股票代號:2073
發言時間:2021-07-15 15:47: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關係人至盈實業(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路竹區順安段1307-0、1308-0、1318-0地號全部及1249-0地號
(10000分之5)、路竹區順安段175-0建號。
(2)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a.土地面積2,012.82平方公尺(折合608.88坪)、建物面積1,619平方公尺(折合489.75
坪)。
b.每月租金未稅金額為150,000元(約為每月246元/坪)。
c.使用權資產總金額:16,970,708元。
(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至盈實業(股)公司;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4)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a.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生產調度運輸與管理及地利之便,故向關係人
承租。
b.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c.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d.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5)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
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6)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
(7)交付或付款條件、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使用權資產租賃契約書約定
(8)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a.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附近地區行情議定。
b.決策單位:董事會。
(9)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0)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5)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17)會計師姓名:林宜靜。
(1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6786號。
(19)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生產基地與備料區。
(2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3)董事會通過日期:110/07/15
(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10/07/15
(25)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6)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84,010,455元。
(27)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