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昇益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日期:2021-06-29
股票代號:5455
發言時間:2021-06-29 17:31:0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29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陳OO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被背書保證人為本公司預計共同合作開發之公園段473地號地主。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本公司因公園段473地號土地預計共同合作開發,基於辦理銀行融資合約內容互為
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35,16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34,1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34,1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因公園段473地號土地預計共同合作開發,基於辦理銀行融資合約內容互為
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335,16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74,56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332.2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本公司目前「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規定,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百五十為限。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
,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百五十為限。以最近期財報(110年第一季)淨
值534,066仟元*250%=1,335,165仟元。
二、本公司原已規劃110年6月11日股東常會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修訂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因配合規
定延期股東會日期致使本次背書保證金額加總原有背書保證金額將超過總額限
額之規定。
三、本案因新增背書保證金額加總後超過本公司原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總
額規定,基於業務上需求已先於董事會通過,惟依原訂股東會日期之電子投票
截止日,已有多數電子投票股東同意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議案,並擬將
於110年7月29日股東會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規定,報經股東會追
認之;如股東會不同意時,將訂定計劃於一定期限內銷除超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