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元太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日期:2021-06-21
股票代號:8069
發言時間:2021-06-21 17:50: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2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5/0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管會要求,本公司已修訂11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第二
項、第九條和附件。
(2)修訂後條文如下:
第三條第二項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員工個人之服務年資、職級、
績效目標達成率、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訂方案
,提請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發
行人董事會;非經理人身分者,需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發行人董事會,
適用情形明定相關審核程序依附件說明。
第九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次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包括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
公司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
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含未註銷或未轉讓庫藏股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6)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由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者,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降後認股價格=調降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次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時,認股價
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若減資非為退還股東股款,則「減資每股退還股款」之金額為零。
附件:上市櫃公司發放員工認股權憑證提報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適用情形
一、上市櫃公司發放員工認股權憑證予經理人、非經理人適用情形:
項目; 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
經理人; O; NA; O
非經理人; NA; O; O
二、上市櫃公司發放員工認股權憑證予其控制或從屬公司之經理人、非經理人適用
情形:
(一)發行人為上市櫃公司
1.發放對象:控制或從屬公司非上市櫃公司
經理人、非經理人任職於控制或從屬公司; 提報會議型態
經理人、非經理人任職於控制或從屬公司; 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
經理人 兼職發行公司經理人; O(註1); NA; O
經理人 兼職發行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 NA; O(註2); O
非經理人 兼職發行公司經理人; O(註1); NA; O
非經理人 兼職發行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 NA; O(註2); O
註1:提發行人薪酬委員會
註2:提發行人審計委員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