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通嘉 本公司董事長等人接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查官上訴書
之公告說明
日期:2018-06-01
股票代號:3588
發言時間:2018-06-01 14:02:4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等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金上重訴字第24號
4.事實發生日:107/06/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等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起訴乙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於
民國107年5月08日判決,原判決撤銷,並維持緩刑二年之宣告,檢察官
不服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件對本公司之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將委任律師進行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