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南金 代子公司華南銀行公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決議解除董事
競業禁止案
日期:2021-05-24
股票代號:2880
發言時間:2021-05-24 17:12: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石哲宇:華南商業銀行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華南商業銀行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華南商業銀行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之董事已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並予迴避,經主席徵詢其餘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