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至上電子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八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至上八、
代號81128)行使贖回權及終止櫃檯買賣。
日期:2018-08-10
股票代號:8112
發言時間:2018-08-10 17:13:4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10
2.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至上八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8條辦理
6.因應措施:
(1)依本公司所訂之「國內第八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8條辦理。
(2)本次所發行國內第八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107年7月11日止,流通在外金額為
新台幣3,800,000元,已低於新台幣100,000,000元(原發行總額之10%),依本公司國
內第八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公司得於其後
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
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
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
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
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本公司執行收
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3)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向交易券商辦
理贖回手續者,本公司則按轉換公司債面額現金收回剩餘未申請之債券,本公司不
予強制轉換為普通股。
(4)相關收回時程如下:
(a)107年8月31日起至107年10月1日止為「至上八」收回通知期間。
(b)107年10月1日為「至上八」收回基準日。
(c)107年10月2日「至上八」停止買賣並下櫃日。
(5)債券贖回價金發放日為107年10月9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因本轉換公司債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將依發行及轉換
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終止本轉換公司債上櫃買賣,其贖回作業亦隨之終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