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國票金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臨時動
議表示意見
日期:2021-05-20
股票代號:2889
發言時間:2021-05-20 21:21:15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0/05/2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吳青松先生/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陳惟龍先生/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提報本公司與日本合資對象協商解除競業限制之進展,日本合資對象同意出具豁免
書函,排除本公司之競業限制案,是否維持以報告案之形式據以執行,進行程序表
決。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吳青松獨立董事意見:
(1)上次董事會討論通過的是請公司與日本合資對象協商「通盤性」解除競業禁止,
並未限定只特定排除與「特定銀行」一家之競業限制。
(2)查報告事項說明二第一、二款中之相關說明,明顯具有新增或履行相關人力、
物力、財務、無形資產及智財權等資源投入義務或責任之具體事實,明顯有相對
對價關係。
因此對於報告說明三中律師事務所分析意見不表認同。
請公司1、明確協商內容為「通盤」解除「未來」投資及併購時與日本合資對象等
之競業限制。2、於本案說明二第一、二款內容之具體內容與日本合資對象討論明
確商訂後再行決定。
陳惟龍獨立董事意見:
(1)程序面:提案沒有看到日本合資方的正式文件,「董事」無充分資訊可以對本
案表示意見。違反公司治理關於董事「知情權」之規範,應補充與日本合資方正
式往來的重要資料後再議。
(2)實質面:據初步的文件內容,豁免的對象不宜僅針對「特定銀行」,而是應作普遍性
的豁免,始為正辦。
6.因應措施:本案經表決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