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玻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日期:2021-05-20
股票代號:1802
發言時間:2021-05-20 16:07: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2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為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13,04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1,84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05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3,90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係為資金周轉所需
(1)公司名稱:台嘉蚌埠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為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13,04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5,93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3,78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9,72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係為資金周轉所需
(1)公司名稱: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為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76,63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15,2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5,56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40,76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係為資金周轉所需
(1)公司名稱: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為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14,65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96,65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6,89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13,54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係為資金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377,01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28,305
5.計息方式:
4%~6%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同到期還款
(2)日期:
依借款合同到期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024,07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