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巧新 更正本公司109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之附註揭露
日期:2021-05-19
股票代號:1563
發言時間:2021-05-19 13:20:5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19
2.公司名稱: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9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52頁、53頁
及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51頁、52頁,(二)或有事項
更正內容如下:
更正本公司109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52頁、53頁,(二)或有事項
更正前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間與「勝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亞實業)
簽訂機台採購合約,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4月取得判決書,
由本公司勝訴,本公司於民國107年@度認列前述訴訟案之可能損失計5,625仟元
(帳列其他損失),前述訴訟案之可能損失計5,625仟元(帳列其他損失)
,已無給付其款項之義務。
2.本公司於民國100年與德國公司LCTec GmbH(以下簡稱LCTec)簽訂
Sales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以下稱合約),約定LCTec提供銷售管理
、行銷、技術支援、客戶聯絡等服務,本公司則按月支付管理費及銷售產品
淨收入一定比例之佣金,管理費得以佣金抵付。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4月
取得判決書,應補償歐元718仟元(約為台幣25,234仟元)
由於前述合約之簽訂具有瑕疵,故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提出反訴請求償還本公
司已給付之管理費及佣金,已於民國109年4月取得判決書,予以駁回結案。
更正後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間與「勝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亞實業)
簽訂機台採購合約,本公司已於民國110年4月取得判決書
,由本公司勝訴,本公司於民國107年度認列前述訴訟案之可能損失計5,625仟元
(帳列其他損失),已無給付其款項之義務。
2.本公司於民國100年與德國公司LCTec GmbH(以下簡稱LCTec)簽訂
Sales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以下稱合約),約定LCTec提供銷售管理
、行銷、技術支援、客戶聯絡等服務,本公司則按月支付管理費及銷售產品
淨收入一定比例之佣金,管理費得以佣金抵付。
本公司已於民國110年4月取得判決書,應補償歐元718仟元(約為台幣25,234仟元)
由於前述合約之簽訂具有瑕疵,故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提出反訴請求償還本公
司已給付之管理費及佣金,已於民國110年4月取得判決書,予以駁回結案。
更正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51頁、52頁,(二)或有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間與「勝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亞實業)
簽訂機台採購合約,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4月取得判決書,
由本公司勝訴,本公司於民國107年@度認列前述訴訟案之可能損失計5,625仟元
(帳列其他損失),前述訴訟案之可能損失計5,625仟元(帳列其他損失)
,已無給付其款項之義務。
2.本公司於民國100年與德國公司LCTec GmbH(以下簡稱LCTec)簽訂
Sales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以下稱合約),約定LCTec提供銷售管理
、行銷、技術支援、客戶聯絡等服務,本公司則按月支付管理費及銷售產品
淨收入一定比例之佣金,管理費得以佣金抵付。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4月
取得判決書,應補償歐元718仟元(約為台幣25,234仟元)
由於前述合約之簽訂具有瑕疵,故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提出反訴請求償還本公
司已給付之管理費及佣金,已於民國109年4月取得判決書,予以駁回結案。
更正後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間與「勝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亞實業)
簽訂機台採購合約,本公司已於民國110年4月取得判決書
,由本公司勝訴,本公司於民國107年度認列前述訴訟案之可能損失計5,625仟元
(帳列其他損失),已無給付其款項之義務。
2.本公司於民國100年與德國公司LCTec GmbH(以下簡稱LCTec)簽訂
Sales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以下稱合約),約定LCTec提供銷售管理
、行銷、技術支援、客戶聯絡等服務,本公司則按月支付管理費及銷售產品
淨收入一定比例之佣金,管理費得以佣金抵付。
本公司已於民國110年4月取得判決書,應補償歐元718仟元(約為台幣25,234仟元)
由於前述合約之簽訂具有瑕疵,故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提出反訴請求償還本公
司已給付之管理費及佣金,已於民國110年4月取得判決書,予以駁回結案。
6.因應措施:上傳更正後109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更正頁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