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誠研科技 本公司之子公司ACE Color Technologies Co., Ltd.對母公司
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應屬公開發行公
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日期:2018-08-09
股票代號:3494
發言時間:2018-08-09 18:19:4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079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350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350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公司母公司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資金調度等原因,
故應收帳款超過正常期限未收。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568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501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350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4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母公司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資金調度等原因,
故應收帳款超過正常期限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