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英瑞-KY 更正本公司109年第三季財報之重分類部份會科及附註說明
日期:2021-05-06
股票代號:1592
發言時間:2021-05-05 18:5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05
2.公司名稱: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110年3月22日董事會追認資金貸與案,更正本公司109年第三季財報部份會科
重分類及附註說明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9年第三季財報/資產負債表及附註說明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2020.09.30 2019.12.31 2019.09.30
(1)資產負債表 (P5)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 --- -------- --- --------- ---
其他應收款 108,287 2 32,097 1 27,960 -
(2)附註七、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淨額及其他應收款(二)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P19)
2020.09.30 2019.12.31 2019.09.30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 --------- ----------
應收出售房地款 $ 61,415 $ - $ -
其 他 46,872 32,097 27,960
(3)附註十七、 遞延政府補助收入 說明(三) (P28)
(三) 子公司英諦車材因建廠需求於2014年2月與揚州市國土資源局廣陵分局簽訂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約,合約價款為86,880千元(人民幣17,899千元),
加計取得稅捐及相關成本,其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為96,098千元
(人民幣19,798千元),其中56,261千元(人民幣11,509千元)係由政府補助,
列入遞延政府補助收入項下,經濟效益為50年,使用期限至2064年5月到期。
子公司揚州英諦於2020年8月與揚州鼎運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鼎運公司)簽訂房地產徵收協議,協議收購價款為175,694千元
(人民幣41,280千元)加計以前年度尚未攤銷之遞延政府補助收入9,620千元
(人民幣2,260千元),及減除帳列使用權資產10,306千元(人民幣2,421千元)
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42,776千元(人民幣10,050千元),及相關處份稅金
等14,118千元(人民幣3,317千元)後,認列處分利益 118,114千元,列入
其他收益及費損項下。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收款金額100,040千元
(人民幣23,590千元),扣除相關稅金及費用後,未收款61,415千元
(人民幣14,373千元),列入其他應收款項下。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2020.09.30 2019.12.31 2019.09.30
(1)資產負債表 (P5)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 --- -------- --- --------- ---
其他應收款 46,389 1 31,958 1 27,96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61,898 1 139 - 0 -
(2)附註七、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淨額及其他應收款(二)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P19)
2020.09.30 2019.12.31 2019.09.30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61,898 $ 139 $ -
其 他 46,389 31,958 27,960
(3)附註十七、遞延政府補助收入 說明(三) (P28)
(三) 子公司英諦車材因建廠需求於2014年2月與揚州市國土資源局廣陵分局簽訂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約,合約價款為86,880千元(人民幣17,899千元),
加計取得稅捐及相關成本,其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為96,098千元
(人民幣19,798千元),其中56,261千元(人民幣11,509千元)係由政府補助,
列入遞延政府補助收入項下,經濟效益為50年,使用期限至2064年5月到期。
子公司揚州英諦於2020年8月與揚州鼎運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鼎運公司)簽訂房地產徵收協議,協議收購價款為175,694千元
(人民幣41,280千元)加計以前年度尚未攤銷之遞延政府補助收入9,620千元
(人民幣2,260千元),及減除帳列使用權資產10,306千元(人民幣2,421千元)
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42,776千元(人民幣10,050千元),及相關處份稅金
等14,118千元(人民幣3,317千元)後,認列處分利益 118,114千元,列入
其他收益及費損項下。收購價款中100,040千元(人民幣23,590千元)係由
鼎運公司直接支付予子公司英諦車材,其餘價款扣除相關稅金及費用後計61,415
千元(人民幣14,373千元)係由揚州經濟開發區廣陵產業園區管委會
(以下簡稱廣陵產業園區)主導協議鼎運金司以支票方式支付剩餘價款予子公司
英諦車材,並要求用以支付揚州暻泰車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暻泰公司)
積欠廣陵產業園區之墊付款項以及其他金融機構之借款,合併公司帳列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因應措施:
(1)更正本公司109年第三季財報部份頁次,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