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啟發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日期:2021-04-30
股票代號:6512
發言時間:2021-04-30 14:20:5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規定之
特定人為限,潛在應募對象包含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
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策略性投資人、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擬於不超過2,500,000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於不超過2,5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
分一次至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
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2)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訂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提請股東會於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洽特定人
之情形訂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成效及整體競爭力,考量資本市場籌資之時效性、
可行性、發行成本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
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提高本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
機動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行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
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私募有價證券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金額、
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等,未來如經主管
機關修正或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