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亞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案(新增一○九年
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日期:2021-04-27
股票代號:2020
發言時間:2021-04-27 17:29:4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三號(中華汽車人力培訓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九年度營業狀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六)、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七)、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案: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
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10年4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1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77)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3段二之1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