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楷捷-KY 收購楷捷-KY股票相關事宜
日期:2021-04-06
股票代號:2721
發言時間:2021-04-06 16:05:3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4/06
2.公司名稱:楷捷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4月1日證櫃審字第11000546253號函,
本公司興櫃股票自110年4月16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依法將自110年4月16日起,迄同年6月4日止,共計50日,
以每股新台幣6.5元之價格收購本公司應收購之股票。
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點00分至下午3時30分。
收購價格依據如下,取其孰高者:
a.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44元。
b.本公司最近一季自結數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43元。
c.櫃買中心公告終止櫃檯買賣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股票成交均價之
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每股新台幣5.95元。
(2)未參與本次承諾收購,股東須承擔何風險?
a.楷捷-KY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後,股東將無法於興櫃市場處分楷捷-KY股票,
面臨流動性風險。
b.楷捷-KY股票停止公開發行後,任何股份移轉或併購交易逕依開曼群島相關法令辦理。
公司毋須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揭露財務、業務資訊。
(3)楷捷-KY股東參與應賣後,何時可取得收購價款?支付方式為何?
預定為本次承諾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算第7個營業日以內,
即2021年6月16日前(含6月16日)以匯款或支票支付。
a.支付方式
由受群益金鼎證券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至集保公司提供予群益金鼎證券之應賣人
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
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保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
按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應支付之收購對價(新台幣6.5元),
即為收購對價。惟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
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
故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時,將扣除應賣人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
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