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擎邦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申報
日期:2021-03-31
股票代號:6122
發言時間:2021-03-31 16:50:3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3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42,43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0,16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9,1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0,16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茲因子公司營運資金所需,而向兆豐銀行申請額度NTD2500萬元、
上海銀行額度NTD3000萬元、合庫額度NTD400萬元,以俾取得信用
借款之額度,而予以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3,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6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合約到期或還款結束。
(2)日期: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合約到期或還款結束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42,43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19,1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1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1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