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利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110年
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及調整發行價格
日期:2021-03-29
股票代號:8490
發言時間:2021-03-29 17:06:5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5.6元折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4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
4,0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在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
購不足,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
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定發行價格
為每股10元,該價格雖與興櫃成交價相當,惟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響,投資人
認購意願降低,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折價發行以提高投資人認購意願;此外,變
更後每股發行價格5.6元係考量本公司連年虧損,參考109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5.46元已低於票面金額,故本次現金增資改採折價發行
應屬合理,預計將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19,800,000元。
(2)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辦理現金增資方式雖使股本膨脹,但可
免除利息費用之增加,降低資金成本與經營風險,有助於業務競爭力之提昇,因
應日趨激烈之經營環境,還可降低負債比例,有效保障股東權益;因此,採折價
發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是本公司籌措資金的最佳方案。
(3)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9037911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4)考量現行市場投資人接受度、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
最大權益,為提高投資人之認購意願,本公司董事會於110年3月29日決議延長特
定人繳款期間,同時調整 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每股發行價格由原定新
台幣10元調整為新台幣5.6元折價發行,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計4,500,000股,預計
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25,200仟元整。
(5)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自申報
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資金募集,本次現金增資申報生效日為109年
12月31日,原需於110年3月30日前完成資金募集,故本公司董事會於110年3月29
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及調整發行價格,並授權董事長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6)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劃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因素而修正,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
數有變動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
(7)本公司因調整增資計畫內容致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
受損部份,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