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宏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集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日期:2021-03-24
股票代號:8240
發言時間:2021-03-24 17:20: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79號(華園飯店1樓竹林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0九年度營業報告。
(2) 一0九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 一0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一0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5) 一0九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6) 一0九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一0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一0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新增議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新增議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新增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買進日為110年3月24日,最後過戶日為110年3月28日,因最後過戶日
適逢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10年3月26日營業日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
以最後過戶日110年3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提名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次股東常會擬選任獨立董事應選
名額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
合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正本文件包含:被提
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等資料、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取得專業
資格條件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
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C)受理提案及提名日期:110年3月19日起至110年3月29日17時止(以掛號郵
戳為憑)。
(D)受理提案及提名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1樓6及7室。
收件單位:本公司財會處。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7日至
110年5月24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