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湧德 公告本公司接獲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
送達之專利侵權乙案即決判決(Summary Judgment)
日期:2021-03-17
股票代號:3689
發言時間:2021-03-17 19:09:1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PULSE ELECTRONICS,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SOU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3:18-cv-00373-BEN-MSB
4.事實發生日:110/03/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民國107年3月19日接獲原告PULSE ELECTRONICS,INC.,送達之
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之起訴狀,原告PULSE ELECTRONICS,INC.,
透過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向本公司提出侵犯專利權訴訟,
今接獲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送達之專利侵權乙案,
針對事證較明確的部分,作出即決判決(Summary Judgment),判決主文摘要如下:
(1)法院判決湧德在美國境外出售的被控產品,
沒有構成誘導侵權(induced infringement);
(2)法院判決湧德的GX-X系列產品沒有構成直接侵權;
(3)法院判決湧德的N系列及S系列產品沒有構成直接侵權
(此判定尚不包括S3Y-HP-0001及N42-ZT-0001二項產品);
(4)法院判決排除PULSE ELECTRONICS,INC.,針對318專利
所延遲提出的calim1,3-7及11侵權主張。
(5)『其他有待審爭點的項目部分』,法院要求PULSE ELECTRONICS,INC.,
需補充新事證或理由。
6.處理過程:研擬相關訴訟程序,並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相關後續事宜,訴訟各項主張應由雙方舉證,
待法院審理後方可確定,截至目前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