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晟銘電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對大陸投資案
日期:2021-03-17
股票代號:3013
發言時間:2021-03-17 16:30:3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3/17至民國110/3/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投資金額:美金170萬元。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註冊資本額:美金6,450萬元。
實收資本額:美金6,45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無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電腦及伺服器機殼。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RMB259,924,868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15,315,195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2,071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有92%股權之轉投資公司,晟銘工業(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晟銘寧波為本公司受控子公司,在營業利益與營運前景樂觀前提下,故向晟銘寧波另一股
東晟銘工業(香港)有限公司購買股權。以提昇母公司整體股東權益與公司治理。導入整體
資源服務客戶,提高顧客滿意度。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美金170萬元。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3月17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3月17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51,51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4.08%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9.55%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1.9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49,81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0.97%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8.58%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9.87%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2018年:新台幣 29,701仟元
2019年:新台幣 117,282仟元
2020年:新台幣 61,990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2018年 新台幣0仟元
2019年 新台幣0仟元
2020年 新台幣0仟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為
前期累計金額USD49,810仟元+本次投資案金額USD1,700仟元=USD51,51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