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豐謙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21-03-17
股票代號:5523
發言時間:2021-03-17 16:23: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01號10樓之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9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提列報告。
(二)109年度營業報告。
(三)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109年度決算表冊。
(四)110年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承認。
(二)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敬請承認。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款,提請 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1)受理股東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
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0/04/01~110/04/12止。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01號19樓之2)。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
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
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
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自民國110/05/08~110/06/06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