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霖宏 更正109年第一季至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限額
及更正109年1月至110年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日期:2021-03-12
股票代號:5464
發言時間:2021-03-12 17:32: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12
2.公司名稱: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9年第一季至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限額
及109年1月至110年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09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
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
109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4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5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6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9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1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10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10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09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20%為限,惟子公
司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財報淨值
1,027,601仟元x20%=205,520 仟元。
註 4:本公司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
仟元x40%=411,040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
元x40%=131,978仟元。
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20%為限,惟子公
司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
975,286仟元x20%=195,057 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109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54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132,545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前三季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31,362仟元
x40%=132,54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1,362仟元x40%=132,545
仟元
109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54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545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前三季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31,362仟元
x40%=132,54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1,362仟元x40%=132,545
仟元
109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四季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31,025仟元
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
仟元
109年04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538仟元x40%=131,815
仟元
109年05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538仟元x40%=131,815
仟元
109年06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27,12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第一季財報淨值1,135,642仟元x40%
=454,257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135,642仟元x20%=227,128仟元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538仟元x40%=131,815
仟元
109年0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027,601仟元x20%=205,52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元
x40%=131,97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945仟元x40%=131,978
仟元
109年0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027,601仟元x20%=205,52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元
x40%=131,97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945仟元x40%=131,978
仟元
109年09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前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027,601仟元x20%=205,52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元
x40%=131,97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945仟元x40%=131,978
仟元
109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前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
=132,824仟元
109年1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
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109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110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
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110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09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40%為限,惟子公司貸
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財報淨值
1,027,601仟元x40%=411,040 仟元。
註4:本公司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40%為限,惟子公司貸
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
仟元x40%=390,114 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109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1,78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1,788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x40%=131,78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
x40%=131,788仟元
109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1,78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1,788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x40%=131,78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
x40%=131,788仟元
109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4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5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6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54,2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第一季財報淨值1,135,642仟元x40%=454,257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135,642仟元x40%
=454,257仟元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9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1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10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10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