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景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1-03-12
股票代號:6788
發言時間:2021-03-12 17:04: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106號(馥藝金鬱金香酒店2樓名爵宴會B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109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B.109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C.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D.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報告
E.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份條文報告
F.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份條文報告
G.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
H.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份條文報告
I.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二)承認事項
A.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B.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C.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D.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E.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F.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3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
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0年3月26日上午9時起至民國110年4月6日下午
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股務(苗栗縣竹南鎮
科義街41號),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