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家登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1-03-12
股票代號:3680
發言時間:2021-03-12 14:53: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二號九樓(教育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九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7.本公司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七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第七屆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3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民國110年03月25日至民國110年04月06日,以掛號函件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於信
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9樓。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於民國110年03月25日至民國110年04月06日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
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7席(含獨立董事3席);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
人之人數,亦同。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提名獨立董事請檢
附下列證明文件:1.獨立董事符合專業資格之證明文件;2.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之
證明文件;3.獨立董事符合兼職限制之證明文件;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提名
公立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者應檢附學校核准文件);5.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已連續擔
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須檢附提名理由,以掛號函件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候選人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
路四段2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