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德宏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暨
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1-02-26
股票代號:5475
發言時間:2021-02-26 15:50: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6
2.減資基準日:110/01/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並奉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0年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982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又奉經濟部
110年2月17日經授商字第110010228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總數:已發行普通股181,610,02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共計新臺幣1,816,100,240元整。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54,483,007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
新台幣544,830,070元。
(四)減資比例: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率為29.99999989%,每仟股約減少299.9999989股。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127,127,017股,每股面額新
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271,270,170元整。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
股份計算,每仟股約減少299.9999989股(即每仟股約換發700.0000011股);減資後
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
整股之登記。
(七)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九)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4月7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0年4月8日至110年4月16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4月11日。(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適逢例假日,提早至110
年4月9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12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4月16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0年4月19日。
(十)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1.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2.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 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A.舊股票
B.過戶申請書
C.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D.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E.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6.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辦理
股票掛失手續。
7.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十一)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
製實體之程序,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
(十二)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
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其他未盡事宜,
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4/1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1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0/04/19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27,127,017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95.59%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