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新金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1-02-25
股票代號:2887
發言時間:2021-02-25 17:14:3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2樓(台新金控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9年度會計表冊查核報告及
其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本公司109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4)本公司109年度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2)變更本公司「公司章程」。
(3)變更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擬請解除本公司第八屆董事競業之行為。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
辦法」第5條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
提名相關事宜:
(一)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受理股東名
簿記載之變更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二)提案內容: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
得超過300字。
(三)應選名額: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本屆選舉董事應選名額為
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應敘明被提名人之姓名、學歷及經歷;如提
名獨立董事,應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
第4項規定檢附相關文件。
(四)受理期間:自110年2月27日起至110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方式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
名。股東如於前項受理期間提出議案及提名,將另案提請董事會審查,
如逾越提案期間提出,即不再送請董事會審查。
(五)受理處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25樓董事會秘書處。
二、有關「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
過5%後累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
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三、本公司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擬請授權董事長得依需要
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並將於變更後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