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晉倫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
日期:2021-02-23
股票代號:6151
發言時間:2021-02-23 16:36: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桃園喜來登酒店)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一○九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一○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一○九年度間接投資大陸情形報告。
(5)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待下次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再行公告。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議案之提案,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
司擬訂於民國110年3月19日(星期五)起至民國110年3月30日(星期二)止受
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3月30
日(星期二)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
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本公司總管理處吳阿香協理,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11鄰長發路250
號,電話:(03)3868820#150)。
(2)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10年3月30日(星期二)至110年5
月28日(星期五)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
請提前於1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
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
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746-3797)。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
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
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
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
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46-3797)。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
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洽詢。另依公司法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行
寄發。
(4)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前38日前依規
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11鄰長發路250號,電
話:(03)3868820),並副知證基會。
(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7)有關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情形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另
行公告。
(8)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