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長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現金取得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10.03%股權
日期:2021-01-29
股票代號:8070
發言時間:2021-01-29 17:46: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應材”) 10.03%普通股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0/1/29~110/1/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7,507,5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0,30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榮創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創”),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群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群怡”),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本公司擬以每股新台幣40元分別向榮創及群怡購買其所持有新應材之股權,交易
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84,800千元(股權比率6.17%)及新台幣115,500千元(股權比率
3.86%),共計新台幣300,300千元(股權比率10.03%)。
(2)於股份買賣協議所訂交割先決條件均已成就之前提下,除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外,
標的股份之交付、移轉及買賣價金之支付,至遲應於110年2月5日於雙方同意之處
所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依據:專精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普通股股權投資價值評價報告,並
經買賣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6.4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本公司以新台幣300,300千元取得新應材10.03%之普通股股權7,507,500股。
(2)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108.19%;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95.15%;
財務報表營運資金:695,639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詳崴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王泊翰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584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本公司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股權購買案相關事宜,依據公司法第223條及證券交易法第14-4條之規定,授權獨立
董事蘇二郎先生簽署股份買賣協議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另就本案未盡事宜,或未來如因
主管機關或相關法令規定,或因主客觀環境因素而須修正或調整時,除法令或主管機關
另有規定外,董事會授權獨立董事蘇二郎先生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