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富邦金 公告本公司延長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期間
日期:2021-01-29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21-01-29 15:53:5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10/01/29
2.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 普通股
4.被收購之有價證券數量:
本次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為3,772,452,281股,即為被收購公司民國
(下同)109年10月14日最後異動且顯示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
公示查詢系統之被收購公司全部已發行普通股3,772,452,281股
(下稱「全部股份總數」)之100%;惟若最終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
預定收購數量,但已達1,886,603,386股(約相當於被收購公司全部
股份總數之50.01%)(下稱「最低收購數量」)時,本公開收購之數
量條件仍告成就。
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
數量及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不禁止公開收購人
與被收購公司結合),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
公開收購人應收購所有應賣之有價證券。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價格:每股普通股現金新臺幣13.0元。
6.原預訂公開收購期間:
自109年12月22日至110年2月1日止。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
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
7.延長公開收購期間:
自109年12月22日至110年3月23日止。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
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
8.延長公開收購期間之理由:
本次公開收購以公平會不禁止結合為成就條件之一,本公司業於
109年12月21日檢具相關文件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惟截至今日(即110年1月29日)止,公開收購人尚未取得公平會之
不禁止結合決定。故依法公開收購人有正當理由得向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原預定公開收購期間。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開收購人於110年1月29日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延長
公開收購期間50日。經延長後,本次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將
至110年3月23日止。
另本次公開收購案之其他條件維持不變,公開收購人仍預定
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支付收購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