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京站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期:2021-01-28
股票代號:2942
發言時間:2021-01-28 18:42:0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209號13樓
2.事實發生日:110/1/28~110/1/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辦公室每月租金496,156元(新台幣未稅,以下同)。
2.使用權資產總金額:17,861,616元(496,156元*36個月)。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萬達通實業(股)公司將標的物信託予凱基商業銀行(股)公司,
故以凱基銀行代表簽約。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集團資源之整體規劃,
使母子公司或聯屬公司間有效運用資產並發揮最大價值;
且利於本公司行政上管理之便利,以及管銷成本控制最佳化。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使用權資產租賃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集團內部營運管理流程規定辦理。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營運管理上就近之便利,且利於吸引優質協力廠商進駐及招募優秀人才,
綜合整體環境及區位極佳之地理優勢,本公司擬繼續承租集團總部之13樓
辦公室部分區域,做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01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01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