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精剛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日期:2021-01-28
股票代號:1584
發言時間:2021-01-28 15:48:4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關係人)
榮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董事亦為母公司)
金耘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關係人)
林嘉洪(本公司內部人)
蔡政哲(本公司內部人)
顏慧清(本公司製造單位主管)
除上述可能應募人外,目前尚無已洽定之其他應募人。
法人應募人之前十名股東、持股比例及與公司之關係:
(1)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金智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本公司關係人
(2)榮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智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05%):本公司關係人。
榮剛投資有限公司(6.14%):無。
台苯投資有限公司(4.35%):無。
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83%):本公司關係人。
精剛投資有限公司(3.54%):無。
金耘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42%):本公司關係人。
精剛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8 %):本公司。
禾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71%):本公司關係人。
花旗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2.42%):無。
維多莉亞投資有限公司(2.22 %):無。
(3)金耘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榮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92%):本公司之董事亦為母公司。
邵慧昌(15.38%):本公司之董事法人代表人。
陳興時(13.79%):無。
成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81%):無。
禾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2%):本公司關係人。
楊凱中(1.48%):無。
黃立禎(1.21%):無。
永泉泰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46%):無。
陳驥智(0.93%):無。
陳逸欽(0.78%):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40,000,000 股為上限。
5.得私募額度:在普通股40,000,000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
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定價日擬為110年01月28日。依據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標準,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11.38元為參考價格。
本次私募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價格訂為新台幣9.11元,為參
考價之八成,預計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364,400,000元。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訂價方式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
因本公司近期於集中交易市場之交易價格波動較大,徜本次私募價格低於面
額,則低於面額折價部份屆時將以公司帳上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沖抵,尚屬合理。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
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強化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籌資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擬透過本次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於適當時機,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確保公司長期經營發展所需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年1月28日
11.參考價格:11.3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9.1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且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次私募之新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
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繳款期間:110年1月29日至110年2月8日止。
(2)私募增資基準日:110年2月8日。
(3)本次私募除定價成數外,所定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發行股數、
發行金額、增資基準日、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
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因素變更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
私募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