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信昌電 本公司擬轉讓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湖南弘電電子有限公司全數股權
日期:2021-01-27
股票代號:6173
發言時間:2021-01-27 18:31:5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1/27至民國110/1/2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擬轉讓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湖南弘電電子有限公司全數股權
予禾邦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RMB 94,8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湖南弘電電子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SD 1,6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變壓器、線圈及磁性元件之產銷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NTD 365,395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NTD 25,077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D 1,6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禾邦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兄弟公司佳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孫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聚焦自身核心技術,強化競爭力。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處分利益約RMB 10,250仟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合約議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參考估價報告及經雙方協商議價後,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交易價格。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聚焦本公司核心產品(電容/電阻/陶瓷粉末)及強化競爭力。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月27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月27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D 47,477,329.26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7.56%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7.98%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7.89%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USD 45,477,329.26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4.3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7.2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6.72%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投資利益NTD 61,586 仟元
107年:投資利益NTD 243,182 仟元
108年:投資利益NTD 111,320 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6年:NTD 0元
107年:NTD 0元
108年:NTD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品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林秀戀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四四○五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本股權出售交割將視各地主管機關核准進度,預計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
所有程序並進行交割。
為因應未來5G基地台/車用/第三代半導體(GaN、SiC)發展趨勢及商機,
本公司擬聚焦於安規/高功率/高耐溫之特殊被動元件產品(電容/電阻)
及介電陶瓷粉末作為本公司主力及核心產品,因此擬轉讓湖南弘電電子
有限公司100%股權予關係人-佳邦科技(股)公司之大陸子公司禾邦電子
(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進行子公司股權調整後,短期內對公司之營收及獲利無重大影響;
中長期而言,可將研發/行銷業務/資金等資源聚焦於核心產品,並積極
擴產投資,可強化企業競爭力及有效提升公司整體價值與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