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合晶 說明臺灣高等法院106年重上字第927號判決結果
日期:2021-01-27
股票代號:6182
發言時間:2021-01-27 16:13:2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重上字第92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聯合再生公司,簽訂太陽能產品長期供貨
合約之相關訴訟,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於106年10月13日一審宣判,本公司
得沒收聯合再生公司美金1,624萬元預付款外,聯合再生公司另須給付本公
司新台幣5億元及自民國104年1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
利息。聯合再生公司於106年10月31日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110年01月
27日二審宣判上訴駁回。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會持續採取必要之措施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