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久陽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簡稱:久陽三,
代碼:5011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3月29日
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1-01-21
股票代號:5011
發言時間:2021-01-21 17:44:4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21
2.公司名稱:久陽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
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
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按本
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將其款項以匯款方式交
付債券持有人,郵匯費自償還債款中扣除。
(二)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0年1月7日止,流通在外餘額
為16,100,000元,占本轉換公司債原發行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之
8.05%,,已低於原發行總額10%,故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
項規定,向債權人行使贖回權。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
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
憑)者,集保公司於債券終止上櫃日後第三個營業日將債券持有人名冊
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取得債權持有人名冊
後五個營業日內,按本債券面額以匯款方式交付債券持有人,郵匯
費自償還債款中扣除。
(四)、訂定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1)、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0年2月26日至110年3月26日
(2)、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0年3月26日
(3)、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0年3月29日
(4)、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0年2月25日
(5)、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10年4月6日以匯款
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五)、債券收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本轉換公司債係以無實體發行,請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提出申
請並檢附下列文件: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各證券商取得,
註明:贖回,並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及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向往來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往來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
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3)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0年2月26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
(110年3月26日)之前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
手續。
(六)、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