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福懋 雲林縣政府裁處本公司違反「水汙染防治法」之規定,
罰鍰新台幣貳仟萬元整並勒令相關製程停工。
日期:2021-01-07
股票代號:1434
發言時間:2021-01-07 15:2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07
2.發生緣由:根據雲林縣環保局記者會新聞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第20條
規定。
3.處理過程:即刻改善。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貳仟萬元整,因此次停工之設備屬RO回收系統的儲槽設施,
因此對營運、財務無重大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零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遵照環保局規定,停止污水進入RO回收系統的儲槽設施,
待改善完成,並經環保局查驗合格,才予以使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是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第20條規定,將再向環保局
釐清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