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為升 公告本公司降低對重要子公司為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
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
日期:2020-12-31
股票代號:2231
發言時間:2020-12-31 17:48:46
說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為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子公司為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昇科公司)109年12月31日決議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7,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20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
新股10%計2,700,000股予為昇科公司員工認購,餘發行股數之90%計24,300,000股,由
原股東按持股比率認購。
109/12/3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認購子公司為昇科公司109年現金增資普通股新股,
協助為昇科公司引進策略投資人;本公司持有為昇科公司股權56.89%,可認購股數為
13,824,421股,故放棄認購對其降低持股比例16.88%。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馨苑號有限公司(香港)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
馨苑號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6.88%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40.01%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宏達創新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鄭丁榕評價專員,評估其發行價格合理,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榮鑫會計師事務所 徐仲榮會計師,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09/12/31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31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馨苑號有限公司(香港)以特定人投資為昇科尚待向投審會申請。
2.馨苑號有限公司(香港)可協助為昇科大陸團隊布局乘用車市場,
直攻主要大陸車廠集團乘用車毫米波雷達商機,目前已協助取得
大陸車廠部份車款毫米波雷達定點,已有初步成效,且為昇科產
品線涵蓋77GHz BSD、前角雷達、79GHz倒車雷達、60GHz及77GHz
生物偵測等完整性,再加上策略聯盟對象之加入可在大陸車廠乘
用車產生乘數效果,而OEM實績量增加對為升公司售服市場亦有
相輔相成之效益,因此策略聯盟效益預期可逐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