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穎崴 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
聲請裁定停止暨訴之追加與變更狀(補充說明)
日期:2020-12-24
股票代號:6515
發言時間:2020-12-24 18:08:5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李O哲等8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勞專調字第46號
4.事實發生日:109/12/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原告旺矽公司原於108年9月間具狀對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
員工李O哲等4人提起營業秘密之民事訴訟,連帶求償新臺幣5,327萬元
,及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2)本公司於109年12月22日接獲原告旺矽公司所提出之「聲請裁定停止
暨訴之追加與變更狀」,旺矽公司擬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
(下稱:新竹地院)就前項事件,對於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
員工七人連帶追加請求1億元之損害賠償,合計新臺幣1億5,891萬元。
(3)旺矽公司提出前項追加起訴之同時,復以本件涉及犯罪嫌疑,短時間
應難以審結,聲請新竹地院先行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待該刑事案件
審理至相當之程序後再行審理本件民事訴訟。
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處理,維護本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均正常營運,財務及業務
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公司將會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發生原委(3)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