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英利-KY 降低對重要子公司長春英利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
日期:2020-12-22
股票代號:2239
發言時間:2020-12-22 16:10:16
說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長春英利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利汽車」)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發生日期:2018/04/26
發生原因:組織重組
發生方式:股權轉讓
降低持股比例:0.01%
交易數量:普通股共計 108,600股
每單位交易價格:每股普通股約人民幣 3.04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 330,000元
(2)發生日期:2018/09/06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發生原因:引入戰略投資者
發生方式:現金增資
降低持股比例:3.42%
交易數量:普通股共計 46,014,869股
每單位交易價格:每股普通股約人民幣 2.69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 123,999,998.28元
(3)發生日期:2020/12/22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發生原因:英利汽車公開發行A股股票
發生方式:現金增資
降低持股比例:9.66%
交易數量:普通股共計 149,425,316股
每單位交易價格:每股普通股人民幣 1.93元至 2.56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 288,390,859.88元至人民幣 382,528,808.96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1) 英利汽車進行組織重組之股份轉換受讓對象為:鴻運雲端科技有限公司
(2) 英利汽車引入戰略投資者之股份轉換受讓對象為:
中信證券投資有限公司、金石智娛股權投資(杭州)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海通(吉林)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胡桐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吉林省銀河生物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3) 英利汽車此次A股發行對象為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和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規
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以及戰略投資者。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無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3.09%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86.91%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1) 2018/04/26組織重組: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此次0.01%股權轉讓價格為
人民幣 330,000元,換算每1人民幣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3.04元,尚屬合理。
(2) 引入戰略投資者: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每股股權價值合理區間介於
人民幣 1.7元至 2.93元間。
(3) 英利汽車公開發行A股股票: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每股股權價值合理區間介於
人民幣 1.93元至 2.56元間,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1) 2018/04/26組織重組: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持股比率降為99.99%對股東權益
之影響尚屬有限。
(2) 引入戰略投資者: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增資後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尚屬有限。
(3) 英利汽車公開發行A股股票: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增資後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尚屬有限。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09/12/22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2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