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旭源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公告
日期:2020-12-10
股票代號:8421
發言時間:2020-12-10 17:19:3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XYPD DO BRASIL EMBALAGENS LTDA.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6,71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5,15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17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33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公司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收款期限之關係人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
依金管會規定公司若認為轉列其他應收款之款項係屬資金貸與之性質,
則應於認定為資金貸與性質時依處理準則第21條及第22條規定辦理公告。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4,5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517
5.計息方式:
0
6.還款之:
(1)條件:
期限為一年
(2)日期:
期限為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7,33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0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