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積電 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
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0-11-24
股票代號:6770
發言時間:2020-11-24 16:39:3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11/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董事代表人:童貴聰先生
(3)獨立董事:張嘉臨先生、吳重雨先生、林憲銘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
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11/24~112/05/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面板驅動晶片等產品之晶圓代工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2,782,475仟元及27.4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