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集盛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實施庫藏股買回
本公司股份
日期:2020-11-13
股票代號:1455
發言時間:2020-11-13 15:15: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18,304,75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11/16~110/01/1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4~12.52,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4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8/19 ~ 109/10/16 、預定買回股數(股):40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2799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24 ~ 109/05/22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33763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6.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為兼顧市場交易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執行分批買回庫藏
股,考量買回期間股價已趨穩定又每日成交量不大,故未能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
說 明:一、因股價異常波動,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辦理
註銷股份之用途。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規定,預定於買回日起六個
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三、提請同意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一) 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 買回股份種類、買回數量:普通股, 30,000,000 股。
(三) 法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18,304仟元。
(四) 預定買回期間:109年11月16日至110年1月12日止。
(五)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 6.04元至12.52元,
若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六) 買回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七) 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八) 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詳附件如下。(表7)
(九)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十) 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附件如下。
四、本次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例約 5.45%,且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約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13.45%,並不影響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五、本公司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為目的
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提請同意
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詳附件如下)。
六、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
公告、申報、執行本次庫藏股之買回及買回期間屆滿後辦理銷除
股份等相關事宜。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 本公司經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第18屆第10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
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4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13.4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0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葉守焞
中華民國 一○九 年 十一 月 十三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下限計算,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等,並未產生
重大影響或變動。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每股單價在6.04元至12.52元之間
,本會計師認為尚屬合理。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蕭英嘉 民國109年11月13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