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凌陽科技 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原持有股
份釋股及現金增資認股權轉讓予本公司全體股東討論案
日期:2018-07-26
股票代號:2401
發言時間:2018-07-26 18:19: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26
2.公司名稱: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截至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止,本公司、凌陽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以下簡稱凌陽創投公司)及凌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100%持有之子公司-以下簡稱凌旭投資公司)分別持有芯鼎公司20,734,546股、
3,331,818股及964,545股,以芯鼎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55,088,000股計算,持股比例
分別為37.64%、6.05%及1.75%,合計持股比例為45.44%,為配合芯鼎公司申請股票上
市櫃時程及符合股權分散規定,擬依下列方式辦理放棄芯鼎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之認
購權利及出售芯鼎公司股份:
(1)為符合申請上市櫃之規定,芯鼎公司之後每次辦理現金增資每股認購價格不得低於
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下,若本公司、凌陽創投公司
及凌旭投資公司擬全數或部分放棄原股東依持股比例得認股之權利,並將放棄之認股
權利轉讓予本公司全體股東,並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本
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同意由芯鼎公司董事會授權其董
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公司未來若一次或分次處分部分芯鼎公司股權,將優先以本公司股東為受讓之交
易相對人,本公司股東未認購者則以對芯鼎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有助益之投資人為原則
,此規劃並得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供參考;其釋股價格、交易相對人
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芯鼎公司營運情形
訂定之。
(3)芯鼎公司未來申請上市櫃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公司將配合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提撥
股票供券商認購及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不受前項本公司股東為優先交易對象限制,
提撥股數與價格則依相關法令規定、當時市場狀況及芯鼎公司營運情形與承銷商共同
議定。
(二)芯鼎公司擬於一○七年第三季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計增加股本新台幣120,000,000元,每股以新台幣18元發行,募集資金
總額為新台幣216,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
1,200,000股由芯鼎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10,800,000股由芯鼎公司原股東按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比例認購。
本公司、凌陽創投公司及凌旭投資公司擬全數放棄原股東得認購之股份合計
4,907,305股,該認股權並全數轉讓予本公司原股東優先認購。以本公司截至一○七年
七月二十六日已發行股份591,994,919股計算,暫訂本公司原股東每仟股得認購芯鼎
公司8.2894股,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同意由芯鼎公
司董事會授權其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前述認股比例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
變動,致認股比例發生變動,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授權董事長另訂
認股基準日。
嗣後若芯鼎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本公司持股比例,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持股比例,
於股東會議案補充說明實際得認購股數。
(三)以上辦理芯鼎公司之現金增資及釋股等相關事宜,擬待一○七年第一次股東臨時
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一○七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