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捷波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第十次庫藏股買回案
日期:2020-11-09
股票代號:6161
發言時間:2020-11-09 14:26: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0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86,938,9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11/10~110/01/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5.00~2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5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擬辦理第十次庫藏股買回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1、本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
定,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並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
理變更登記。
2、本次擬買回公司股份內容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預定買回期間:自民國109年11月10日起至民國110年1月8日止。
(3)預定買回數量:2,000,000股。
(4)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5至2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
價格下限時,公司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買回之計劃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
依規定辦理。
3、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5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35%,本次擬買回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並
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4、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並提報下次股東會。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11月9日第十三屆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5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3.3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九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楊光輝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9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
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在合理範圍之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