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華 (更正主旨)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辦理現金減資案,因申報書件
不完備,向主管機關撤回申請案件。
日期:2018-07-25
股票代號:5481
發言時間:2018-07-25 22:52: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05/2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部份股款
予股東。
(2)減資金額:200,000,000元(修正)
(3)消除股份:20,000,000股(修正)
(4)減資比率:21.121%(修正)
(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46,938,910元(修正)
(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74,693,891(修正)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有關本公司於107年度股東會所通過的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經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
辦理減資申報,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因此向主管機關申請撤回案件。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事宜。
更正公告後正確主旨應為: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辦理現金減資案,因申報書件不完備,
向主管機關撤回申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