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香港金立電容器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
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
股票代號:8042
發言時間:2018-07-25 15:18: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廣州金立為香港金立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980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599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8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187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155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059
5.計息方式:
以年息1.5%計算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分次或一次全數到期本息償還
(2)日期:
在期限屆滿之日前或民國108年7月24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0187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9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