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英格爾 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本公司重整
日期:2020-10-30
股票代號:8287
發言時間:2020-10-30 15:51: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0月30日收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整字第1號,
裁定准予本公司重整,內容如下:
(1)選派梁哲睿、黃振哲、黃志堅會計師為重整人。
(2)選任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張宜暉律師及施中川會計師暨律師為
重整監督人。
(3)債權及股東權申報期間及場所:民國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八時起至一○九
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五時止,在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三六號五樓(即
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址)。記名股東之權利依股東名簿記載,無須申
報,債權人及無記名股東之權利未經申報者,不得依重整程序受償及行使權
利。
(4)審查申報債權及股東權之期日及場所:
民國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一號
本院大禮堂。
(5)第一次關係人會議期日及場所:民國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十時,在桃園
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三六號五樓(即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址)之
大會議室。
(6)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3.因應措施:依據法院函文程序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