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虎門科技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日期:2020-10-30
股票代號:6791
發言時間:2020-10-30 14:14:2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10/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楊舜如。
(2)獨立董事:王正青、鄭文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楊舜如:協創系統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協同能源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候補監事、
台灣馬達產業協會常務監事。
(2)王正青:台灣機械工業同業公會總顧問。
(3)鄭文偉:振群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兼所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10/29~112/10/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6,699,631權
贊成權數:16,699,631權,占表決權數100.00%;
反對權數:0權,占表決權數0%;
無效權數: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0權,占表決權數0%;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