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擎邦國際 處份子公司KPE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 DEVELOPMENT CORP. (BVI)之投資大陸孫公
司之股權
日期:2018-05-30
股票代號:6122
發言時間:2018-05-30 16:47: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5/30至民國107/5/30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KPE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 DEVELOPMENT CORP.
(BVI)出售大陸孫公司蘇州擎邦電子科技工程公司之股權
予深圳市偉光導膜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金額:人民幣37,08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蘇州擎邦電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實收資本額美金470萬元(赴大陸投資美金350萬元,其中
美金120萬元係盈餘轉列資本)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無塵室淨化工程及相關工程的安裝與維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3,076,352.59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累積虧損人民幣35,919,952.41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實收資本額為美金470萬元,內含盈餘轉增資美金12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人民幣34,003,647.41元(不含交易成本及稅賦)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第一階段:銀行監管帳戶開立完成日起三日內支付人民幣7,416,000元。
第二階段:股權轉讓書簽署並經工商局股權變更完成後支付人民
幣18,169,200元。
第三階段:標的公司完成所得稅匯算清繳及股權轉移完成並經清點移交
相關證件完竣後支付尾款人民幣11,494,800元。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鑑價報告之評估價值及參考當地市場情況,綜合評估後,雙方議價達成。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整體營運策略考量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3月26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3月26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520萬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2.0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6.32%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6.47%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實收資本額為美金470萬元,內含盈餘轉增資美金120萬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9.9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5.7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88%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4年度:投資損失新台幣15,324仟元
105年度:投資損失新台幣7,930仟元
106年度:投資損失新台幣7,986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4年度:新台幣0元
105年度:新台幣0元
106年度:新台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