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燦坤 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20-10-14
股票代號:2430
發言時間:2020-10-14 09:21:3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14
2.公司名稱: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有關109年10月12日21點38分報導之”營運低迷 燦坤9月營收雙減”之新聞
7.發生緣由:報導內有關“燦坤今年上半年EPS為0.75元,較去年同期EPS為0.97元
呈現衰退”之內容錯誤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以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109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簡明合併綜合損益表」
已載明109年上半年基本每股盈餘(EPS)為0.75元;去年同期「10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簡明合併綜合損益表」亦載明基本每股盈餘(EPS)為0.57元。換言之,本公司今年上
半年,較去年同期呈現「成長」,應屬客觀可查證之事項。
2.惟上開媒體記者王淑以之報導,先錯植本公司去年同期EPS為0.97元(正確數字
為0.57元),再評價本公司今年上半年EPS為0.75元,較去年同期EPS為0.97元呈
現「衰退」(正確評價應為「成長」),該報導顯然與事實嚴重不符。
3.上開不實報導部分,容易造成投資人因而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受有損害,
引發報導之行為人可能應負證券交易法相關損害賠償等法律責任,且涉有毀損本
公司商譽,本公司要求更正相關報導內容,如未即時更正,本公司將依法追究責
任,以維護本公司股東之權益。
4.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方式予以發布,敬請投資人審慎
判斷,以確保自身權益。